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晋城市疫情防控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提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线索的人实施奖励。
提供线索范围
(一)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未及时报告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
(二)有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未及时报告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人员。(三)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相关重点人员。以上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奖励金额及兑现方式
线索一经查实,每一条奖励提供者不少于元。同一线索涉及多人提供的,向第一提供人给予奖励。奖励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电话通知提供人领取。线索提供方式
可采取当面或电话报告等方式进行线索提供,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办会严格保护提供线索人员的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晋城市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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