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阳城警方
依法快速查处5起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
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01
近日,从省外返阳城的李某、上官某、郭某、吴某等4人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听劝阻,擅自离开隔离点;毕某未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上报行程信息并不配合调查,该5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凤城派出所分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02
二轻商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执行进店人员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及顾客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设置隔离观察区域。凤城派出所依法对二轻商场处以元罚款。
03
家福综合超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出入口无人值守,未按疫情防控标准进行人员登记,未认真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部分工作人员、顾客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严格执行场所每日消毒的规定。凤城派出所依法对家福综合超市处以元罚款。
04
凤城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行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水村村的民房中有人聚众打牌,民警对现场聚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劝散。凤城派出所依法对该桌牌发起者闫某予以治安处罚。
05
凤城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行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水村村的民房中有人聚众打牌,民警对现场聚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劝散。凤城派出所依法对该桌牌发起者倪某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