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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公示16名拟任职干部黄河吕梁频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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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王健

现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12月生,山西泽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财政局人教科副科长、科长,年6月任现职。

李军

现任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拟提名市直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财税监察大队副主任,市财政科研所所长,年3月任现职。

申晓冰

现任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山西高平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市计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市发改委文教与社会发展科科长、科技教育科科长,年6月任现职。

陈亚东

现任市发改委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6月生,山西浮山人,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副科长,市计委副主任科员,市发改委主任科员、城建环保科科长,年4月任现职。

赵学军

现任市发改委工业交通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山西高平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泽州县高都镇副镇长,市计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科长,年4月任现职。

原向东

现任市经信(国资)委投资规划发展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晋城城区人,大学学历,民进会员,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经委技改科副主任科员,市经贸委投资规划科副主任科员,市国资委监事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规划发展科科长,市经信(国资)委投资规划发展科科长、正科级干部,年1月任现职。

卢瑞莲(女)

现任市经信(国资)委循环经济推进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山西泽州人,大学学历,九三学社社员,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工业局副主任科员,市经委经济运行科科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科长,年8月任现职。

司惠民

现任市人社局工资管理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晋城城区人,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人事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工资福利科科长,年3月任现职。

赵旭升

现任市人才市场经理,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8月生,山西泽州人,大专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人才中心培训部主任,年6月任现职。

郭红芳(女)

现任市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拟提名市直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7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军转培训中心副主任,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部部长,年12月任现职。

原明碧

现任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年5月任现职。

张海忠

现任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山西高平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建设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年6月任现职。

乔宪民

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山西黎城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中心主任,年6月任现职。

王卫军

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山西沁水人,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交通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年12月任现职。

李明建

现任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拟提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山西泽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交通局副主任科员、财务征费科副科长、征费稽查科科长,年11月任现职。

郭虎庆

现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拟提名市直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年11月生,山西泽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泽州县政府目标管理办副主任,县政府办正科级督察员,市纪委办公厅正科级副主任、监察综合室主任,市纪委副处级室主任,市纪委派驻管理室副处级室主任,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处级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年7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从9月10日至9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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