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0日讯(记者王嘉浩)日前,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山西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与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自年3月26日起至年4月11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81.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行政处罚73.6万元。
此外,记者注意到,晋城市生态环境局